文章来源:新疆日报
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,确定了61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(县)建设地区。一师十团、二师三十四团位列其中,并荣获“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(县)”荣誉称号。这标志着兵团实现了团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(县)零的突破。
据了解,国家“十二五”规划《纲要》和《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》把实施循环经济“十百千”示范行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行动,通 过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(县),打造城市发展的升级版。为落实这一任务要求,“十二五”期间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循环经济示范城市(县)创建工作,到2015年年底,在我国近100个城市(区、县)开展了创建活动。